狗咬行人闹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2020年7月24日,蒲溪村村民陈某某被庄房村村民李某某所养的狗咬伤,因情况紧急由李某某驾车接送陈某某入院治疗,并承担了陈某某治疗费用34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1300元,但双方因误工费意见不一致发生争议。因此,出院后于8月14日向司法所请求调解此次矛盾纠纷。
陈某某及其爱人要求李某某承担其夫妻双方分别17天和一个月的误工费并要李某某写下保证书,但李某某认为这样计算不合理,只愿意补偿误工费2500元,并且在这次事件中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人员从情、理、法多方面入手开展调解,告知陈某某法律规定的误工费计算方式,如果后续真的出现狂犬病李某某不会放任不管,并劝说陈某某与李某某互相理解,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共识:一、由李某某一次性补偿陈某某误工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3000元。二、陈某某今后如因此次被狗咬伤时事件发生后遗症由李某某负责,其他疾病自行负责。三、双方不得因此事再发生纠纷。
双方表示,通过调解解决此次纠纷不用去法院诉讼费时费力,调解结果皆大欢喜。
(朴头司法所)
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