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十大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精神赡养”同样重要
最高法发布十大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昨(24)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10大典型案例。
最高法强调,子女赡养父母不是“家务事”,这不仅是德之根本,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此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基本上涵盖了老年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是老年人比较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其中既有财产权益纠纷,如老年人财产权保护、老年人委托理财,也涉及人身权益的保护,如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遗产分割时照顾老年人利益;既有家庭内部赡养问题,也包括家庭赡养缺失情况下公权力机关介入的尝试,如赡养纠纷检察院支持起诉、依法指定福利机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老年人的监护人;既关注“老有所住”的老年人基本生存需求如保障老年人居住权,也包括丰富老年生活所涉及的老年人旅游过程中合法权益的保护。
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王伟表示,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经济供养要求下降,精神慰藉需求上升,相应的纠纷也有所增加。老人要求子女定期探望的诉求,是希望子女能够承欢膝下而享天伦之乐,符合法律规定,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孝道,应当得到支持。但是,因涉及具体行为,强制执行的难度远比给付金钱案件大得多,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精神赡养”和“物质赡养”同样重要,“常回家看看”应当是子女们发自内心的行为,而不应是法律强制的结果。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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