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朋友: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2022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祥和清明,我们在此倡议:开展文明祭祀,弘扬时代新风,让文明祭扫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努力营造“文明祭扫、绿色环保”的社会环境。
一、防控疫情,安全祭祀
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聚集、不串门。同时,要劝导在外亲属,尽量不返乡探亲访友、扫墓祭祖。倡导通过网络祭祀、家庭追思等形式祭奠缅怀故人,切实减少因祭祀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二、森林草原防火、你我同行
打好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离不开全县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清明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痴呆聋哑等特殊人员的有效监护,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自觉抵制封建迷信行为,树立文明新风。倡导通过植一棵树、献一束花、敬一杯酒,以及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通过讲述先贤故事,传播良好家风家训,传承优秀节日文化。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多照料亲人,多关爱老人。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生者欣慰;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文明祭奠,让逝者安息。
四、低碳环保,绿色祭祀
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和香纸冥币禁烧规定,不在街道、广场、小区、路口等场所焚烧纸钱、抛撒祭品,严防火灾。倡导以绿色、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故人、寄托哀思,以自身行动为创建文明县城、保护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广大干群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破除迷信,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倡导新风,为提升壤塘县文明程度,建设幸福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壤塘县人民法院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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