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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日行动】曝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请引以为戒!
        www.cyjlmm.com 】 【 2022-09-23 09:20:02 】 【 来源:阿坝长安网

          近期,按照小金县开展秋季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小金县公安局交管部门结合实际,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批交通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有效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曝光部分典型案例,提示驾乘人员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各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切实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1.酒驾典型案例


          2022年9月21日12时14分,小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美兴镇春厂村对过往车进行辆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某涉嫌酒驾。经现场对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6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王某某记驾驶证12分,并处罚款19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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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易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2.超员典型案例


          9月20日,小金公安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面包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人员毛某某驾驶核载7座面包车,搭乘9人被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毛某某驾驶证记3分,并处罚款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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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员的危害


          车辆超员会使轮胎负荷加重,容易导致爆胎、制动效能下降、制动距离延长,易引发事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超员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3.无证驾驶典型案例


          2022年9月18日11时21分,费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费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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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证驾驶的危害


          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由于对交通规则的不熟悉,很多无驾照人员对路标很陌生,不懂得看路标改变行驶方式,对道路上其他车辆造成不好的影响,以致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2.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未接受正规严格的培训,驾驶员不能正确认识驾车时的要求和规则。对交通规则的不熟悉,驾车技术的不熟练,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祸因;


          3.容易诱发违法犯罪。无证驾驶已经触犯了法律,若上路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可能构成犯罪。


          无证驾驶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编辑:余雪连
        中共阿坝州委政法委员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