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因网恋“奔现”导致的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屡屡发生,为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绵阳市安州区检察院策划制作微动漫,检察官提示:网恋有风险,“奔现”需谨慎。少年的你,更应学会保护自己。
现在的社交平台很多,网恋已成为年轻人的一种恋爱方式,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听说有不少人按捺不住寂寞跑去网恋了。但是,网恋有很大的风险性,仅凭几句甜言蜜语就与对方见面,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第一,与网友相约见面要避开隐秘、偏僻的地方,最好选择人流量较多的地方,比如商场、公园、餐厅等。第二,胆小的你也可以约上朋友一起与网友见面,既可以避免见面的尴尬,也可以保护你的人身安全。第三,如果没有朋友的陪同,可以将与网友见面的时间、地点、你自己和对方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告知你的朋友,让你的朋友为你保驾护航。第四,随时给朋友报告你的情况,可以用手机拍摄身边的景物、或辨识度高的位置发朋友圈,尤其是对方提出要换场地时,可以将乘坐的车牌号发给朋友。第五,如果感觉不安全,可以通过微信实时跟朋友分享你的位置或找借口离开。第六,初次见面不要轻易跟网友去宾馆、夜店、网吧等场所,避免与对方发生亲密接触。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只要知道对方不满14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自愿与否,行为人均构成强奸罪。如果对方不满12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行为人是否知道对方的年龄,均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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