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家庭暴力 促进社会和谐 为民办实事
近日,金川县公安局勒乌派出所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民警在政府广场人口密集处设置宣传站开展“反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普法宣传,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免费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200余份,受益群众200余人。
民警通过宣传讲解让更多的人认识家暴、拒绝家暴,让正在遭受家暴的人求助有门,让群众对邻里家暴不再沉默。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简单地来说,家庭暴力主要是:家庭暴力发生于家庭成员之间;构成家庭暴力需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客观上表现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主观上出于故意。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部分。
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