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金川法院组织刑事法官到沙耳、咯尔、庆宁及政府广场人口密集处,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活动。《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将在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让群众更好知晓《反有组织犯罪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金川法院切实将“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
活动中,法官们悬挂横幅标语,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关于重点打击对象及具体法律规定,并结合审理的卫某某、崔某某恶势力案件的特征、行为方式、危害后果进行了全面讲解,动员群众了解和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强了人民群众与有组织犯罪势力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
下一步,金川法院将继续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法,加大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法官普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第一部加强和规范反组织犯罪工作的专门法律,是反有组织犯罪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是系统总结既有防治有组织犯罪实践经验,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一次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有利于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