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公安局关于集中统一销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
茂县公安局
关于集中统一销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
通 告
为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茂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要求,向茂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备案,决定于2022年1月25日9时,在茂县凤仪镇坪头村大河坝河边空旷地,对依法收缴的烟花爆竹进行集中统一销毁。
特此通告
茂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4日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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